教育学院党总支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更新时间: 2021-10-18 09:18 浏览:次 来源: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15-17日,教育学院党总支组织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在知津楼D405开展了集中培训。学院党总支书记孔庆波、党总支副书记何玲玲、专职组织员王大平、学生支部书记吴波、毕境徽和景彦霞分别为全体发展对象授课。

10月15日下午14:30—16:30,学院党总支书记孔庆波对全体发展对象开展了“如何实现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的转变”专题培训,孔书记从角色的转变、思想的转变、行为的转变三个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提出希望,通过党课的学习,大家对党的认识更为全面、深刻,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强调时刻认清自己的身份,不断向一名合格党员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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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下午16:40-18:40,学生第一支部书记吴波为全体发展对象详细讲解了入党材料的文书填写,完整无误的入党材料是组织上入党的必要条件,每个发展对象必须高度认真对待,并针对政审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希望发展对象们要端正入党动机,在同学中要敢于亮出自己党员的身份,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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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19:30—21:30,学生第二支部书记毕境徽和学生第三支部书记景彦霞带领全体发展对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发展对象们表示中国共产党是个历经磨难、历经锤炼的党,我们的党员同志在血雨腥风、血与火的环境中得到了历练,他们的思想觉悟、人生境界以及他们的价值观是值得当代青年同志,特别是年轻党员同志长期学习并加以汲取的精神养料。老党员、老同志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财富,更是我们不忘历史、鞭策今朝的“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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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8:00—10:00,党总支副书记何玲玲以“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何玲玲副书记告诫各位发展对象,党章是我们党保证党员政治思想一致、行动统一、对每一个党员都具有约束力的章程。学习党章首先要清楚它包含的要素和定位,党章是总章程,是根本行为规范,是根本大法,是总规矩。由于这四个定位,所以要把学习党章作为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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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10:10—12:10,学院专职组织员王大平以“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为题,为全体发展对象解读了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并引导同学们要正确理解和认识两者的关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攻坚克难、接续奋斗。履行党员义务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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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培训,33名发展对象对党的相关理论知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努力履行自身职责,在同学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争做党建带团建的排头兵。